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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辅助用工人员公告(派遣至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镇)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社会治理工作,现面向社会招聘一批辅助用工人员并派遣到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镇社会治理部门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热爱社会治理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法律法规知识。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记过以上处分或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曾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不适合担任辅助用工人员的其它情形。     
    4、男性:年龄在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2002年4月20日前,1977年4月20日后出生),高中(含同等学历)及以上文化学历。
    退伍军人、中共党员优先录用。(具体见加分项)
    二、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共招聘辅助用工人员6名,男性,派遣至八里镇社会治理部门从事辅助工作。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从2022年4月20日起招满即止(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邗江中路119号人力资源市场二期4楼。
3、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8662391666。
    四、报名方法
1、采用现场报名方法,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驾驶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单位收取复印件。
2、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应聘材料和相关资格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
3、报名者须对所提供的应聘材料承诺真实有效,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4、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报名人员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交个人近期1寸证件照5张。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实行加分,加分需提供个人证明材料
原件与复印件(如党员证、退伍证等),共分2项。具体为:中共党员加2分;退伍军人加3分。
六、体检
依照个人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实行一次性替补;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用)>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要求。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和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政审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实行一次性替补。年度工作中有考核不合格被辞退或主动辞职的亦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再次实行替补。
八、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合格者,与扬州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聘用期间考核合格平均月工资4000元左右(缴纳五险一金)。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者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退回。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八里镇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75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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